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函复类公文

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洪洞县不动产登记局作为县不动产登记局档案库工程项目建设主体的通知

2019-03-11
【字体:

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洪洞县不动产登记局作为县不动产登记局档案库工程项目建设主体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洪洞县不动产登记局承担着保管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房管档案、原林业确权登记档案、农村经营管理中心承包经营档案等档案的重要职责,在服务经济建设、促进社会文化事业发展、维护国家利益与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群众权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改善县不动产登记局档案存放条件,特拟建洪洞县不动产登记局档案库工程项目。现委托洪洞县不动产登记局,作为工程项目的建设主体。县不动产登记局要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落实项目建设“四制”、规范运作,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加强协调,确保项目高标准、高质量按期完工。

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承办单位: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2000921号  网站标识码:1410240020

联系电话:0357-6222148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洪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2402000402号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认证标识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