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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洪洞县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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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洪洞县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洪洞县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洪洞县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

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山西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帮扶方案》(晋发〔2017〕44号)和临汾市人社、财政两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临人社发〔2018〕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问题,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经验,深入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确保全面完成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任务。

二、筹资对象

洪洞县行政区域内除城镇职工应参保人员以外的所有城乡居民。

三、领导机构

为确保2019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工作快速平稳、安全有序开展,成立筹资工作领导组。

长:刘春林(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乔伟(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郭芳芳(县人社局局长)

员:闫晋洪(县财政局局长)

刘亚俊(县民政局局长)

刘希宏(县卫计局局长)

郅陆平(县广电中心主任)

柴虎成(县报社社长)

严文辉(县扶贫办主任)

张传杰(县残联主席)

马春旭(县人社局副局长)

李宏飞(中行洪洞支行行长)

昕(邮储银行洪洞支行行长)

郭宏伟(农商行董事长)

成(移动公司经理)

智(联通公司经理)

张新荣(电信公司经理)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郭芳芳同志兼任。

四、筹资标准

2019年度的个人缴费标准新增40元,达到每人每年22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年度缴费制度,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下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城乡居民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医疗费的,下一年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待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一经缴纳不再退还。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由民政局进行全额资助。

重度残疾学生和儿童、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参加正常的个人缴费,资助部分由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资助。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给予全额资助,个人不再缴纳。

五、筹资方式

(一)往年已参保并领取社保卡的城乡居民(城镇居民参保人员),可通过中国银行手机银行、自助终端进行缴费;城乡居民农村常住人员(农村居民参保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应以个人身份在户籍所在地进行办理。已参保未领取社保卡的城乡居民,可通过拨打12333电话查询领卡网点,领取开通后通过上述方式缴费。

(二)新参保城镇居民携带社保卡原件到中国银行指定网点(古槐北路中国银行)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新参保农村居民携带社保卡原件在所在乡镇社保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个人缴费部分正常缴纳,民政局与建档立卡人员进行比对后全额返还个人。

(三)票据统一集中管理,使用市人社局医保中心统一印制的城乡居民定额票据,筹资期间不出具票据,全县筹资工作结束后需要票据的城乡居民持身份证复印件到所在乡镇社保所登记,由社保所统一到医保中心领取。

(四)2019年度城乡居民成功参保以人员信息和参保资金进入医保系统和基金账户为准,不以交费票据为依据。已交费未参保成功造成不能享受2019年医保待遇的城乡居民,由负责筹资的具体乡镇政府或村委会、社保所承担相关责任。

(五)以上筹资方式不适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特困人员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

六、职责分工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由县人社局牵头,相关部门参加,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项工作,督促检查政策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并就重大问题提出报告和建议。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城乡居民农村常住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以社区、乡镇、村为单位组织做好参保缴费、参保信息登记、个人社保卡信息登记等各项工作。

县扶贫办负责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身份认定,将认定后的人员名单报送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及各有关乡镇。并对照人员总数按每人136元(基本医疗保险+补充保险+长期护理险)将救助资金划拨进入医疗保险基金专户。

县民政局负责特困人员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身份认定,认定的人员信息与扶贫办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进行比对,比对后报送县人社局及各有关乡镇,并对照人员总数按每人220元将救助资金划拨进入医疗保险基金专户。

县残联负责重度残疾学生和儿童、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的身份认定,认定后的名单报送县人社局及各有关乡镇。同时提供参保个人缴费资助部分相关政策依据,并负责落实。

县卫计局负责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的身份认定,认定后的名单报送县人社局及各有关乡镇。同时提供参保个人缴费资助部分相关政策依据,并负责落实。

县财政局负责政府补助资金的预算和相关费用的拨付,确保财政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县广电中心、报社、网络平台、移动公司、电信公司、网通公司等信息平台要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工作相关政策进行全程宣传报道。

中国银行洪洞支行负责做好城乡居民(城镇居民参保人员)银行窗口缴纳费用、社保卡即时制作等相关工作。

农商行、邮政公司、中国银行洪洞支行负责城乡居民(农村居民参保人员)社保卡的制作工作。

七、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日--10月10日)。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工作各项准备,召开全县筹资工作会议,全面启动筹资工作,各乡镇召开动员会议分解落实任务,宣传解释政策,安排筹资工作。同时,通过电视、网络平台等媒体将筹资工作相关政策宣传贯穿始终。

(二)集中筹资阶段(10月10日—11月25日)。城乡居民农村长住人员筹资工作于 11月20 日前结束集中筹资工作;筹资过程中参保居民出现:参加职工保险、参加其他乡镇居民、参加外县保险等情况汇总至附件3上报县医保中心。

(三)查缺补漏阶段(11月25日—12月25日)。集中筹资缴费结束,城乡居民系统到账后,由各乡镇社保所将扣款明细下发至各村利用村务公开栏向全村参保居民公布2019年缴费结果,并由各村协办员将缴费信息登记到参保手册,通过公示告知全村未参保人员尽快参保缴费,农村居民未缴费成功的可到各村协办员处办理缴费。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牵涉到千家万户,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保民生的高度出发,切实增强做好筹资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进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加大宣传,提高城乡居民参保的积极性。各乡镇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公开咨询电话,把筹资标准和有关政策向广大农民讲解清楚,并突出身边典型事例的宣传,引导农民积极自愿参加。

(三)精心组织,确保筹资工作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城乡居民筹资工作涉及环节多、人员广,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层层落实。乡镇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分片包村督促,村干部包户一一落实。乡镇合医办和社保所要紧密配合,团结协作,做好参保人员信息核对、导入系统等工作,力求完整、准确,减少人为差错。因参保人员信息错、漏,造成农民住院后不能享受报销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四)规范管理,保证资金安全。各村委筹集的资金要及时转入乡镇财政户,乡镇财政所要定期将本乡镇收缴资金转入医保中心收入户,确保资金安全

(五)加强督查,提高参保率。各乡镇在筹资工作开展期间要加强对各村筹资工作的检查与监督,确保筹资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县政府将对各乡镇筹资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电视排名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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